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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0-7-23     (点击:1984)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6号)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十条措施》的通知.pdf